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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记者路梅)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二十日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三通”不通,对两岸经贸交流造成负面影响。
他说,时至今日,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两岸经贸交流仍处于“间接、单向、片面”的状态,两岸通商仍存在许多限制。
比如,台湾当局仍对占其进口商品总数的四分之一共两千多种商品禁止对大陆开放进口,台湾民众喜爱和需要的大陆家用电器、化工、服装等产品及大米、玉米、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无法进入岛内,两岸贸易不能正常进行,大陆对台贸易存在着巨额逆差;台湾当局不允许大陆公司入岛投资、开展经贸活动;大陆工商界人士赴台限制诸多、手续繁琐;两岸不能直航增加货物和人员往来的费用和时间。诸如此类的人为造成的障碍大大阻碍和束缚了两岸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该负责人指出,两岸“三通”顺应两岸民意,符合两岸经济发展需要。而台湾当局却企图利用玩弄“三通”牌来达到其政治目的,近期出笼了“直航三段论”和“两岸直航技术评估报告”,以空头支票来拉拢岛内民心,争取选票,而对开放对大陆直接通商没有实质性的举措和诚意,这也违背了作为WTO成员所应遵守的“公平、开放”原则。
这位负责人强调,我们一贯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干扰两岸经贸交流,期待台湾当局能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共同努力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朝“直接、双向”的方向发展,推动两岸经济关系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祖国大陆愿就两岸直接通商的技术性问题以民间的方式与台湾有关方面展开探讨和协商,并已做好了民间协商的准备。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推动两岸实现直接通商,继续积极促进两岸各项交流和人员往来,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利益,为推动两岸关系的持续深入发展,进行不懈的努力。
他表示,多年来两岸经贸交流的实践证明,两岸经济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在世界经济区域化、全球化的今天,希望台湾当局能够尊重和顺应历史潮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放弃阻碍两岸经贸交流的各种限制,促进两岸直接“三通”和两岸经贸交流,实现共同发展。
商务部官员谈大陆为推动两岸直接通商所做努力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记者路梅)商务部台港澳司负责人二十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发展两岸经贸关系,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下,祖国大陆采取了一系列灵活、务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两岸直接通商、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发展。
(一)贸易方面:
祖国大陆首先对台湾单方面开放市场;
一九七九年开始主动邀请台商参加广交会;
一九八0年主动派出大型采购团赴港采购台湾产品,仅第一批轻工产品合同金额即达八千万美元;十月,允许台湾工商企业到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开拓商机;
一九八七年五月,国务院制定了对台贸易管理办法,鼓励直接对台贸易,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了两岸贸易有序、快速的发展;
一九八八年八月,“海德堡”号轮船满载大陆煤炭驶向台湾,实现了大陆煤炭首船间接对台出口;
一九九一年,原外经贸部提出了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直接双向、互惠互利、形式多样、重义守约、长期稳定”五项原则;
一九九三年九月,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颁布了《关于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促进了沿海地区对台小额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九九四年,国务院确定了“积极主动、发挥优势、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总方针;
一九九六年八月,原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
一九九七年四月,大陆在厦门举办了首届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为两岸企业家和商界人士提供了一个直接交流的平台;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原外经贸部发布了《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经济技术展览会暂行管理办法,允许台商单独到大陆举办展览会;
二000年,原外经贸部总结二十年来对台贸易实践和经验,颁布了《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对对台贸易的指导原则、管理方式、纠纷解决等进行了规范,使开展对台贸易有了公开的指导依据。
在以上具体措施的推动下,经过两岸同胞二十多年的共同努力,两岸贸易额已从一九七八年的零点四六亿美元发展到二00二年的近四百五十亿美元,增长近千倍,占大陆全年进出口总额的百分之七点二。
(二)投资方面:
一九八八年七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
一九九四年和一九九九年,分别发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上对台商在大陆投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在这些措施的推动下,大陆实际吸引台资金额从一九八九年的一点五亿美元,发展到二00二年当年的三十九点七亿美元。截至二00二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五万五千六百九十一个,合同台资六百一十四点七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三百三十一点一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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