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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台商建设沿海区域性物流中心

  时间:2007-02-01 14:33    来源:     
 
 

  《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提出,鼓励台商来闽投资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台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沿海区域性物流中心。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闽台物流行业协会和企业交流合作,拓宽对台贸易通道,提高闽台物流业合作水平。吸引和承接台湾知名物流企业在闽落地,利用其资金、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做大做强福建物流企业。

  规划还提出,扩大对台出口和对台小额贸易,继续务实地做好与金门、马祖和澎湖地区的直接往来工作。把沿海主要批发市场建成两岸商品双向流通的集散地,发挥其辐射功能。在台商产业聚集区加强物流服务系统建设。结合福州保税区建设、厦门“区港联动”试点、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重点建设好海峡两岸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对台专业物流中心,推动闽台物流业对接。根据规划,福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要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幅1个至2个百分点,现代物流业成为全省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之一。

  按照规划,福建省将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物流节点。另外,选择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相关公用综合服务设施比较先进齐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方,重点推进10个物流园区建设。

(来源:新华网 记者 项开来)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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