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记者 郑光生)9月15日起,我国将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出口退税新政策将有利于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从退税率调整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对扩大农产品加工出口,增加就业,发展农村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福建省是农业生产大省,此次调整对福建农产品出口企业十分有利。
以漳州为例,仅漳州市就有食品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270多家,1-8月漳州出口农产品5.95亿美元,如果按平均出口退税率提高4%计算,企业可多获得出口退税2378.8万美元。但是值得关注的是,从2004年以来实行新出口退税品种主要倾向于深加工农产品,国家旨在借助税收杠杆调整产业结构,而目前福建省农产品出口仍有部分以初级加工为主。
为此,福建国检局建议相关企业应及时抓住契机,适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发展,同时应注意规避风险:一是加强行业规范,不能因出口退税率上调,而压低出口价格夺取订单,导致贸易摩擦;二是企业在利用出口退税时应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推进基地建设,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深加工产品研发生产;三是充分利用闽台农业合作平台,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培育品牌,打造一批品质优良、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主打品种。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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