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首次纳入两岸问题,特别提及“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清华大学台研所研究员巫永平认为,十一五规划将促进“海峡经济带”的形成。……
[十一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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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福建新建“侨居造福住宅”15万平方米
 
 
  来源:      日期:2006-08-21 10:08

 

  福建省侨办日前发出《“十一五”期间继续组织华侨农场实施“侨居造福工程”的工作意见》,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继续新建“侨居造福工程”15万平方米,改造旧房6万平方米。

  据悉,该工程的实施对象为,全省华侨农场第一代归难侨员工中的危房户或第一代归难侨员工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困难户,将以集资建房、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对有能力组织实施 “侨居造福工程”的华侨农场,相应集中资金给予扶持,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帮助华侨农场建设廉租房。 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每年完成“侨居造福工程”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包括改造旧房约1.2万平方米、政府补助个人自建新房面积和政府帮助华侨农场新建部分廉租房面积。“侨居造福工程”的资金筹措以归难侨个人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新建“侨居造福工程”以人均建筑面积达15-20平方米为基准,但每户补助的面积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超面积部分全额由个人承担;新建廉租房补助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旧房改造按现有住房面积进行改造,并给予适当补助,享受补助的面积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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