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侨办日前发出《“十一五”期间继续组织华侨农场实施“侨居造福工程”的工作意见》,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继续新建“侨居造福工程”15万平方米,改造旧房6万平方米。
据悉,该工程的实施对象为,全省华侨农场第一代归难侨员工中的危房户或第一代归难侨员工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困难户,将以集资建房、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对有能力组织实施 “侨居造福工程”的华侨农场,相应集中资金给予扶持,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帮助华侨农场建设廉租房。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每年完成“侨居造福工程”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包括改造旧房约1.2万平方米、政府补助个人自建新房面积和政府帮助华侨农场新建部分廉租房面积。“侨居造福工程”的资金筹措以归难侨个人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新建“侨居造福工程”以人均建筑面积达15-20平方米为基准,但每户补助的面积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超面积部分全额由个人承担;新建廉租房补助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旧房改造按现有住房面积进行改造,并给予适当补助,享受补助的面积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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