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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时间: 2011-03-09 14:51     来源: 福建日报     
 
 

  正提请本次全国人大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专门提出,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消息传来,厦门干群备受鼓舞,而记者昨日(8日)从厦门市政府了解到,目前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被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厦门干群纷纷表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厦门跨越发展的极大关怀和信任支持,是对厦门做好对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期待,厦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先行先试,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更好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不辜负中央的信任和期望。

  据介绍,去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发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先试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其目标定位为: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两岸金融服务业对接示范基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前沿平台、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重要引擎。

  目前,厦门已根据国务院和福建省有关文件,制定出台了《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并初步确立相关工作机制,由厦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规划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推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实体建筑选址工作也已在进行之中。

  厦台金融服务业项目对接也有了新的进展。台资富邦财险公司、台湾元富证券等相继在厦门设立机构。2个项目上报监管部门待批,3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还有多家台湾金融机构正与厦门火炬高新区、厦门国际信托、建发集团等单位就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等积极接触、商谈合作。

  针对两岸签署ECFA、《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新形势,在确保原有各项法规政策得以落实的同时,厦门市正努力争取中央和省里更多的支持,并将从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强化涉台金融立法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推进两岸金融合作的配套优惠政策措施。

  “和台湾的金融保险机构联系洽谈,是我们近期工作的重点。”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康涛表示,厦门将进一步加大金融产业对接,重点引进一批台资金融保险机构来厦门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以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未来厦门金融机构将走出去,力争到台湾和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唐永红博士一直致力于在海西设立两岸金融合作试点的研究,他表示,厦门至少可以在六个方面有所作为。首先是推动厦台两地的金融企业互设机构、相互参股。二是可以拓展台资进入厦门的渠道和形式。目前海峡投资基金已经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平台正在推动中,厦门可以成为两岸产权交易的新热土。三是优先支持在厦门、在海西的台企进行融资。四是开展两岸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五是在厦门试点进行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双向兑换结算。六是在厦门试办对台离岸金融业务。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石正方认为,厦门在对台金融业合作方面已有多个个案先行,但还存在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业务辐射能力有限等基础金融环境方面的不足,特区经济及所在海西区域经济规模、腹地纵深受限,台资产业集群较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存在落差等问题。因此,急需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特殊政策支持,使厦门对台金融政策开放力度优先于ECFA金融服务业早收计划,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才能迈出更大步伐。

  厦门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让台商很兴奋,台湾学界给予高度关注。在北大任教的台湾经济学者霍德明曾提出过在海西实行“差别准备金率”的构想。他认为可以在厦门先行先试,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银行就可以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他说:“大陆其他地方暂时还做不了的事情,由厦门来做更有意义。”

  据了解,在两岸金融合作中,厦门一直扮演先行先试的特殊角色。早在2002年7月,工行厦门市分行就与台湾彰化银行率先完成两岸50余年来第一次直接通汇业务;2008年12月,台湾富邦金控通过其海外子公司香港富邦入股厦门市商业银行,成为首家间接参股大陆银行的台湾金融机构;2009年,厦门市就出台《金融服务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计划以厦门台湾地区金融合作为纽带,打造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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