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出台对台企优惠政策

时间:2009-06-26 13:53   来源:中国江苏

  鼓励直接融资 予以税费减免

  “为帮助和支持江苏省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型升级,江苏将对台资企业给予多种政策优惠。”4月21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对全省台资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和加快转型若干政策意见,相关人士称省内台企将有重大政策利好。

  根据意见,江苏将加大对台企贷款投放力度。对生产经营一贯良好,因受客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而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台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贷款重组,帮助台资企业缓解还贷压力。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协会牵头,组织台资企业共同设立担保公司,为中小台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鼓励台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各地可选择经营业绩良好、有上市意愿的台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给予重点扶持和指导。积极推进苏台合作成立合资银行,服务台资企业。对台资企业不得继续征收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除了对台企资金扶持外,江苏还对台企予以税费减免。这些税收包括:减免部分检验检疫费;减免部分现代服务业税收;减免部分设备更新税收;减免困难台资企业部分税收。对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台资企业,地方政府对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实施应免尽免、应减尽减政策。

  此外,江苏还减轻台资企业社会保险负担。根据有关规定,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台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和渠道。对进入江苏省批发、零售市场的台资企业简化审批手续,在场地租金、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扩大内需项目建设。

  支持资质高、口碑好、守信誉、质量可靠的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省和各地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准许省内具备一定加工能力,因受自身生产特点和工艺条件限制而不能完成全部工序和订单的加工贸易型台资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

  加快推进“外发加工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网上审批”。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的保税货物流转手续。对信誉良好的区内台资企业采取担保、集中申报、自行运输等多种措施,简化保税货物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的流转手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优化贸易收结汇手续。在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时,允许在确已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造成可收汇额不足的台资企业,可先结汇后核查。简化台资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适当提高来料加工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度核定比例。优化出口退税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台资企业出口产品,逐步实施“先退税后核销”的管理办法,以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鼓励台资企业经批准后外购产品并享受出口退税。优化检验检疫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及其进出境货物,开通便捷通道,优先安排直通放行,提高台资企业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效率。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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