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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台政策8条

时间:2010-11-09 17:06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惠台政策8条

  1.聚力建设30平方公里的重庆台湾信息产业园,14平方公里的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10平方公里的重庆(渝北)台商工业园,准入的优质台资企业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特惠政策;

  2.在重庆投资的台资企业均可享受重庆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信贷政策;

  3. 成立注册资本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公司,为在渝台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4. 积极推荐并帮助台资企业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新增的1300亿人民币专项融资总规模中争取贷款额度;重庆市地方银行5年内向台资企业提供1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融资;

  5. 鼓励台资企业参与重庆相关的科技计划,对融资投入技术创新、节能减排项目的台资企业,享受贷款金额1%的政府贴息优惠政策;

  6. 支持台资企业参与重庆扩大内需的建设工程和项目;推进渝台技术贸易合作,促进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

  7.对在渝台资企业生产的高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8.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重庆按相关管理办法从事律师、医师、会计师、建筑师等职业。

  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以上政策,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编辑:程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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