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虎:依国际法准则国之为国必需具备四要素
 
  来源: 中国台湾网      日期: 2005-03-25 13:49

 
 

  中国台湾网消息 3月23日,来自国防大学防务学院高级指挥班的30名外籍军官来到中国台湾网参观,并就他们所关心的台湾问题和与会专家进行咨询和交流。对于有外籍军官提出台湾具备“政府、人民、国土”三要素,可以成为一个“国家”的表述,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主任、台港澳与世界事务研究所所长李义虎严正指出,国际法基本准则对于国家定义有四大要素,而台湾并不具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在国际社会也得不到外交上的承认,因此,从众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国际法所承认的事实来看,台湾只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不足以成为一个国家。

  有来自阿根廷的特阿尔迪空军中校问道:“历史上,台湾两度被外国人占领,但现在,台湾方面具备‘政府’、人民,‘国土’这三个条件,已经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中国政府为何不考虑将它成为一个‘国家’?”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主任、台港澳与世界事务研究所所长李义虎教授答道,从国际法的基本准则来说一个国家之所以称为国家必需具备4个基本要素,而这位军官刚才只提到了其中的三个,缺少第四个要素,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要素,那就是是否具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也就是在国际上是否能得外交上的承认,而台湾是不具备这种资格的。若举例的话,您刚才提到的政府,人民,国土的三要素还不足以区分台湾与内地的山东省。世界上166个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基本都是联合国成员,都承认“一中”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具有国际法强制力的文件,如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第八款,以及联合国2758号决议等具有国际法意义的外交文件,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从众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国际法所承认的事实来看,台湾只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不足以成为一个国家。台湾没有主权,主权的拥有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李义虎教授也说,当时加拿大对于魁北克的分离也使用了同中国一样的方法——法律手段。现在,前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也意识到不能再分裂,所以签定了“联邦条约”阻止分裂。中国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后,俄罗斯政府已表态支持。中国制定这样的法律,对于俄罗斯解决自己国家统一问题也有一定的启示。(刘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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