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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06.03.05)(节选)

  时间:2006-03-07 10:57    来源:     
 
 



━━2006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摄


  各位代表!

  我们要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内地同港澳在经贸、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我们坚信,香港、澳门一定能够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我们将继续和台湾同胞一道,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构建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我们将努力争取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进程;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依法保障台湾同胞正当权益,竭诚为台湾同胞服务。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互利共赢方向发展是人心所向,任何人妄图破坏这种大趋势是注定要失败的。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愿望,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的。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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