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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时间:2005-11-16 09:47    来源:     
 
 


全国财政工作综述

  2003年,全国财政工作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并取得了新的成绩,开拓了新的局面。

  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也比较好。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不含债务收入,下同)2171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完成预算的105.9%。全国财政支出2464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完成预算的104%。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934.7亿元。

  中央财政收入12483.83亿元,比上年增长9.8%,完成预算的104.6%。中央财政支出15681.51亿元,比上年增长8.4%,完成预算的103.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197.68亿元,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赤字3198.3亿元相比,减少0.62亿元。2003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6153.53亿元,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2952.24亿元,弥补当年财政赤字3197.68亿元,补充中央财政偿债基金3.61亿元。

  2003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9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94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18111.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完成预算的105.9%。地方财政支出17848.41亿元(含上解中央支出618.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完成预算的104.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和结转262.98亿元。

  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

  2003年国民经济开局良好,但受非典疫情以及旱涝、地震等灾害的冲击和影响,财政收入增幅一度出现了较大下滑,由一季度的36.7%下降到二季度的20%。面对这种形势,全国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及时加强收入形势监控,加大征管力度,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良性发展在财政上得到了较好反映。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势头。一是内需与外需增长强劲,带来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及进口环节税收分别比上年增加1058.15亿元、135.94亿元和1121.8亿元。二是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企业效益显著改善,使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加406.72亿元。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个人所得税和车购税分别比上年增加206.26亿元和119.36亿元。

  2003年中央财政总收入比预算超收543.34亿元(已扣除预算执行中新增出口退税838.59亿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车辆购置税超收的78.16亿元按规定列收列支、专款专用;按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92.2亿元;其余372.98亿元,主要用于当年抗灾救灾、教育卫生科技事业发展、支持企业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及生态环境建设等。

  二、财政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增强

  为了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03年继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财政共发行1400亿元建设国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形势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了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国债资金项目审查,加强了国债资金监管,促进国债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此外,为了稳定公职人员队伍,刺激和扩大消费,认真落实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政策。

  非典疫情爆发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方针,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非典和克服非典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一是设立非典防治基金,为非典防治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设立了20亿元非典防治基金,用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应急改造和急救设备购置,向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提供临时性工作补助,支持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以及非典的科研攻关等,特别是迅速明确了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体中的非典患者提供免费救治的政策,为有效防止疫情向农村蔓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财政部门也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集非典防治资金。据统计,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资金1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地方财政安排108亿元。针对非典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滞后的情况,中央财政又专门安排10亿元用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部门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保证了本部门防治非典的资金需要。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减轻非典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对疫情地区和部分困难行业在限定时段内减免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15项政府性基金,减免部分税收,以及实行贷款贴息等,帮助受非典冲击较大的旅游、餐饮、民航、旅店、出租车等行业和企业尽快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渡过难关。此后,为了进一步支持解决受非典影响较大行业和企业的困难,经报国务院批准,又将民航和旅游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03年12月31日。一些地方根据非典疫情对本地经济的影响程度,也采取了进一步的财税支持政策措施。落实这些政策虽然减少了部分财政收入,但增强了人们的信心,促进了经济的恢复,稳定了发展。

  三、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迈出新步伐

  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财政部门多管齐下,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的基础上,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先行试点地区在“三个确保”、规范农业税征管、推进乡镇机构和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村级资金和涉农收费管理等方面,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新增改革试点的11个省份,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影响,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加快实施步伐,尽快使农民从改革中得到实惠。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305亿元资金,全部落实到试点地又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地方各省级财政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也相应安排了一定资金支持这项改革。二是加快了取消农业特产税试点步伐。北京、天津、福建、广东、江苏、安徽、四川、上海、河南等10几个省市基本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中西部地区为此而减少的收入,中央财政给予了适当的补助。三是推进了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安徽、吉林、湖南、湖北、河南、辽宁、内蒙、河北等8个省区推进了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将原来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四是大力支持农业抗灾救灾。积极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及时拨付资金支持各地防汛抗旱。2003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各地抗灾救灾的资金达到118亿元,有1.67亿人次受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林业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加大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努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是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2003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展了再就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了优惠时限。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以前地方出台的相关收费政策也进行了清理和整顿。中央财政在继续安排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0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亿元。中央财政共安排“两个确保”补助资金608亿元。二是在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次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待遇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退休待遇水平,大幅增加了“低保”投入。同时,积极支持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的支持力度。首先,增加了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中央财政用于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支出222.3亿元,比上年增长26.6%,其中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资金由上年46亿元增加到92亿元,2235万城镇低收入居民得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其次,加大解决了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第三,再次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别分别提高15-21%。第四,扩大了对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中央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资金,从2002年的2亿元增加到了2003年的4亿元,享受这项政策的中小学生总人数达到770万,占中西部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总数的32%。其中,新疆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全部56个县中小学教材费,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解决。

  五、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针对出口退税拖欠严重的问题,财政部在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及广泛征求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革建议方案。200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策,并确定了“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各级财政、商务、国税、海关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了改革正式实施。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向纵深推进。一是深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外经贸部、人事部等部门和单位的1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并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取消了原有的一些过渡性政策。二是规范了部门预算改革。增加了118个事业单位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部门预算;重新修订了《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央本级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界定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范围,对中央部门已安排的6736个项目进行了清理,试行了滚动的项目预算管理模式;同时研究推进了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三是加大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度。增加了44个中央部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也由2002年的9个扩大到21个,增加了20个中央部门实施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改革试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659.4亿元,比上年增加650亿元。

  六、重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问题

  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支持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一直是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针对近些年县乡基层财政困难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加以研究解决。一是进一步落实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分享比例由2002年的五五分成调为六四分成,中央财政由此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对地方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二是增加了调整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支农、科技教育等其他方面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三是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对如何从体制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问题作了积极探索。

  七、强化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监督

  一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部完成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一批与财政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4项,改变管理方式一项。同时,为了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需要和落实《行政许可法》要求,财政部对从新中国成立至2001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并加强了财政法制宣传和培训。二是加强了财政监督管理。各级财政监督机构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坚持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与财政改革相结合,促进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全体专员办干部,充分发扬“不畏压力,坚持原则;依法监督,严格执法;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立足一线,服务大局”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工作又有新的起色。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2003年,财政部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开展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取得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民币汇率等重大宏观政策的理解和谅解;构建注册会计师行政监管体系,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推进会计改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研究评估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试编各省财政发展3年滚动预算,增强财政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全国税收工作综述

  2003年,全国税务系统大力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

  2003年,全国共入库税款20462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3%,增收3458亿元,税收总收入超过20000亿元,增收额超过3000亿元,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中央级税收完成13080亿元,增长25.9%,增收2687亿元;地方级税收完成7382亿元,增长11.7%,增收771亿元。

  2003年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7.5%,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

  2.各月收入增幅差距缩小,收入均衡性增强。除6月份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税收收入增幅较低外,其他月份收入增幅都在10%以上,有7个月收入增幅超过20%。

  3.各税种收入普遍增长,增收以国内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为主。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7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7%,增收1066亿元;内资企业所得税完成2341亿元,增长18.7%,增收368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2789亿元,增长47.6%,增收899亿元。以上三项共增收2333亿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67.5%。

  4.各地区收入全面增长,国、地税局收入增长协调。全国省一级国、地税局71个计划考核单位中,有61个单位收入增幅在10%-30%之间。国税局组织收入14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增收2474亿元;地税局组织收入6304亿元,增长18.5%,增收934亿元。

  2003年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为税收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相应带动国内增值税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81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3784亿元,增长45.2%,相应带动企业所得税的增长。一般贸易进口增幅高达45.4%,带动海关代征进口税收高速增长。此外,国内消费税受卷烟、汽车等重点品目拉动,地方营业税受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品目拉动,车辆购置税受汽车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拉动,收入完成情况也比较好。个人所得税增长17%,也反映出全社会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源。

  其次,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管理,应收尽收,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2003年,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强化税收征管,针对薄弱环节,优化管理业务流程和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探索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改革创新,促进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此外,各地还开展了一系列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

  同时,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与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是全国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国家作出的贡献。

  二、依法治税迈出新步伐

  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认真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法制宣传和干部培训,组织编写了培训与考评教材,举办了各种培训班,组织了全国考试。制定配套规章,实施了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16个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总局机关召开干部大会进行辅导,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自学,还对省局局长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对全系统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重点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建筑安装行业等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活动。2003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50.5万户,查补收入359.1亿元。

  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实施了一系列支持防治非典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防治非典工作。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累计减免税额107.12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减少税收49.3亿元,为各类企业和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57.82亿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811.7万元。大力加强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03年全国累计办理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1430亿元,增长92%,为生产企业免抵税款约1150亿元,办理免抵调库609亿元,增长18.2%。退税和调库合计2039亿元,增长61.9%,增加78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认真落实促进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三、税收改革稳步推进

  研究和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部署,对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进行了初步设计,为分步实施税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对全国5000多户大中型出口企业的出口及欠退税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多次研究,向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政策建议。国务院作出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的决定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陆续制定下发了10多个配套文件。各级国税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部分地区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改革实际情况,对农业税税率、计税土地、计税常产、农业税附加以及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品目、计税范围等进行了调整,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进行了改革。根据“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农业税减免原则,共核减各地农业税任务48亿元,其中中央负担20亿元,地方负担28亿元。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税收征管模式中明确提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优化和重组税收征管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工作协调,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适应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有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税务机构设置,一些地方撤销了不规范的外设机构,改为内设部门,并调整了管理职能。

  四、税收管理全面强化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明确提出要转变管理思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提出要实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结合,征收、管理、稽查的结合,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人机”结合,切实防止和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积极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特别是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了加强增值税管理“一四六小”的工作思路。从7月份开始在全国推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发挥防伪税控系统作用,强化了增值税征管,方便了纳税人,也提高了办税工作效率。国、地税局协调配合,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和运输发票抵扣管理,并研究实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可抵扣凭证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国、地税局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加强了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的征管工作。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对210万个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实行建档管理,规范对个人投资者的征税办法。针对利息税收入下降的趋势,加强调研分析工作并采取相关对策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施零散税收源泉控管,改进了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强化对非居民跨国税源的管理,认真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建立健全反避税基础信息库,开展全国避税嫌疑大户联查协查工作,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重点税源监管工作力度,监管户数超过2.3万户。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加大咨询辅导力度,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规范税务代理,指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工作。在总结过去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包括“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金税工程(CTAIS)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总局调整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办及相关司(局)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方案,初步完成了总体业务需求的编制工作,确定了总体业务框架和技术框架,修改完善了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进行总体设计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按照一体化要求,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加快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步伐。以推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初步实现了增值税管理系统中六个子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推进了综合征管软件与各省开发的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以及总局开发的各个单项软件之间的衔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顺利推开,到7月底已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省一市综合征管软件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金税工程三期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面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和“免、抵、退”税管理软件,提高了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水平。提高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积极做好设备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总局机关网络安全的评估与完善工作,启动税务系统信息安全体系项目建设。

  五、基层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大力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按照加强“五个建设”即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五项目标”即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的工作思路。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国税系统部分省局局长进行了交流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严格落实干部任用程序和制度,推行干部任职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保证了领导干部任用的质量。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继续举办了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推进巡视检查工作,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2003-2007年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总局重点加强处级及以上干部的培训,省局集中组织处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实施分类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培训的对象、目标、内容、时限及考核方式,突出抓好税收管理信息化、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培训。加快新型教材体系建设,组织了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等教材的编审和修订工作。

  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按照“一岗两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机制,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查办了一批税务人员以税谋私、执法犯法的案件。加大力度,稳步推进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银行账户,清理账外资金,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推行基建项目库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开展专项治理,清理了一批超标小汽车。坚持“两个务必”,修订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以及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

  六、税收科研、宣传、国际交流等工作积极推进

  税收科研“精品战略”积极实施,完成了多个课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税务报纸、书刊质量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在税收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税务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全年共采编、发送税务信息800多期,中办、国办采用总局信息450多条。税收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参加或举办了一些高层次国际会议,加强了国际情报交换工作,积极开展了对外谈签税收协定与执行工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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