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北京 晴 7 ~ -3 ℃ 微风/台北 多云 18 ~ 12 ℃ 微风
特别推荐
重要文献汇集
重要言论
中共中央文献
全国人大文献
中央政府文献
全国政协文献
中央军委文献
外交文献
国台办文献
其他部委文献
民主党派文献
民间团体文献
历史文献
地方政府文献
台湾地区相关文献
中国政府白皮书
七日回顾
历史上的今天
大事记
数  据
涉台常识
中国概况
 
 
 
字号:
固体废物

  时间:2005-11-16 15:09    来源:     
 
 


状况

  200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亿吨,比上年增加6.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941万吨,比上年减少26.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5.8%,比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产生量1171万吨,比上年增加17.1。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单位:万吨


年度



产生量



排放量



综合利用量



贮存量



处置量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1999



78442



1015



3880



36



35756



465



26295



397



10764



132



2000



81608



830



3186



2.6



34751



408



28921



276



9152



179



2001



88746



952



2894



2.1



47290



442



30183



307



14491



229



2002



94509



1000



2635



1.7



50061



392



30040



383



16618



242



2003



100428



1171



1914



0.3



56040



425



27667



423



17751



375



年度增减率(%)



6.3



17.1



-26.3



-82.4



11.9



8.4



-7.9



10.4



6.8



55




注:在“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中含有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量。


     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7550万吨,比上年增加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8%。

  秸秆综合利用 2003年,农业部把实施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作为2003年为农民办的11件实事之一。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西安、济南、成都、南京、上海、重庆10个大城市郊区,北京首都机场、天津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成都双流机场、南京禄口机场等五个重点机场周边,京珠(北京-郑州段)、沪宁、济青、西宝、成渝五条高速公路沿线建设50个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区,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66.7万公顷。

  2003年,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145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9万公顷,青贮秸秆1.4亿吨,氨化秸秆5650万吨,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88处。其中,10个重点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面积达到93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31%,比上年底增加324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145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48%。

措施与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启动了该法的修订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配合《条例》实施,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等标准和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地实施。《规划》要求用3年时间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座,基本实现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规划总投资150亿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2003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收缴毒鼠强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布了“毒鼠强”销毁处置方案和技术要求;指导各省级环保局认定了42家定点处置单位。进行了全国“毒鼠强”安全处置大检查,各省收缴的剧毒鼠药95%以上已经集中销毁。

  三峡库底清理 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前,国家环保总局对三峡库底清理工作开展了联合执法监察。

  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香港环保署、香港海关开展了首次内地与香港打击废旧电器走私联合行动,查获涉嫌非法走私旧电器案件8起,共查扣旧电器1256件、环保不合格废五金杂件30余吨。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2003年,共审核和签发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98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4922份,出口放行通知单1200份。登记进口量50万吨,出口5.1万吨。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硫化汞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公告》。

  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截至2003年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4788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0223万平方米,机械清扫率16.2%,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8332万吨,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责任编辑:齐晓靖



 

 
编辑:system    
 
相关新闻
图片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