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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侨联在台北签订加强合作交流协议书(2009.06.08)

时间:2009-06-09 16:04   来源:中新网

  六月八日,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林军(右)与台湾侨联总会理事长简汉生(左)在台北“上海乡村”签署加强合作交流协议书。双方约定将定期集合双方海内外组织,进行专题活动,以增进了解互信,交换工作经验;经常召开与侨联工作相关的研讨会,以推动侨教、经贸、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经常办理双方组织成员及会员的互访交流,以深化彼此感情、友谊与共识。 中新社发 耿军 摄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六月八日晚间在台北与台湾侨联总会签订加强合作交流协议书。

  八日晚间,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林军在台北“上海乡村”与台湾侨联总会”理事长简汉生分别用红蓝颜色的签字笔,签署了这份加强合作交流协议书。

  协议书称,二00六年中国侨联及台湾侨联总会在北京首度举行两岸侨联和平发展论坛,达成五点共识之后,先后在厦门及澳门举办论坛,就学术推进、和谐侨社,以及两岸经济、文化交流,进行了深入探讨。

  为了加强两会交流与合作,共谋海外华侨华人、两岸归侨及海外华侨华人、归侨眷属的权益与福祉,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台湾侨联总会签订加强合作交流协议,期能共同推动六项事项,以促进两岸和平发展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协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定期集合双方海内外组织,进行专题活动,以增进了解互信,并交换工作经验。

  二、经常召开与侨联工作相关的研讨会,以推动侨教、经贸、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

  三、经常办理双方组织成员及会员的互访交流,以深化彼此情感、友谊与共识。

  四、定期举办国际研讨会,从各面向研讨海外华侨华人对两岸、区域及世界和平发展所能发挥的力量。

  五、双方之高阶人员定期集会,检讨并策进双方合作发展事项。

  六、共同筹划并办理任何可能突显华侨华人对两岸和平发展或侨居地社会发展有所贡献之活动,或其他双方认定应加强推动之事项。

  简汉生理事长还在现场展示了协议文本为简、繁体字各一份。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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