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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关于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涵义的文件发表谈话(2003.08)

  时间:2006-01-23 14:50    来源:     
 
 



  2003年8月,新华社记者最近就台湾当局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原则表述所作的“结论”及其对两岸事务性商谈的影响一事,走访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说,我会一再表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

  这位负责人说,我会提出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经引起台湾同胞的极大关注。8月1日,台湾有关方面就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我会商谈事务性协议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问题做出的“结论”中,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我会认为,明确这一点,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当然,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

  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主张,我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在上述“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应迅速恢复并推进事务性商谈,争取积极的成果,以保障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并为海峡两岸合作、振兴中华和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来源:国台办网站)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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