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评论
|
文化与交流
|
经贸
|
大陆旅游
|
台湾旅游
|
台商服务中心
|
机构与人物
|
法律法规
|
文献
|
台岛资讯
|
娱乐
|
时尚
|
体育
|
图片
|
图书
|
专题
北京 晴 7 ~ -3 ℃ 微风/台北 多云 18 ~ 12 ℃ 微风
特别推荐
重要文献汇集
重要言论
中共中央文献
全国人大文献
中央政府文献
全国政协文献
中央军委文献
外交文献
国台办文献
其他部委文献
民主党派文献
民间团体文献
历史文献
地方政府文献
台湾地区相关文献
中国政府白皮书
七日回顾
历史上的今天
大事记
数 据
涉台常识
中国概况
新华网-资料频道
人民网-资料中心
华夏经纬-资料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
共享工程网
中国网-认识中国
首页
-
文献资料
-
民间团体文献
-
海协会
字号:
大
中
小
海基会致海协会函(1992)
时间:2001-04-20 16:52 来源: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关于“两岸文书查证”商谈等事,十一月十六日及三十日大函均悉。
鉴于“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问题悬系多时,不但影响两岸人民权益,且使人民对于交流产生疑虑,诚然遗憾!接贵会上述二函,显示“愿以积极的态度,签署协议”、“使问题获得完全解决”,对此,我方表示欢迎。
我方始终认为:两岸事务性之商谈,应与政治性之议题无关,且两岸对“一个中国”之涵义,认知略有不同。我方为谋求问题之解决,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至于口头说明之具体内容,我方已十一月三日发布之新闻稿中明白表示,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八月一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我方此项立场及说明亦迭次阐明,香港地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之媒体,对于双方立场及说明,先后已有充分报道。
目前当务之急应在于解决事务性实质问题,我方已在香港商谈所得初步共识,并充分考虑贵方之意见,整理协议草案,在香港面交贵方商谈代表,贵会对于“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二草案若仍有“遗留的分歧”,请速函告以利我方研究。
有关辜董事长与汪会长在新加坡之会谈,我方至为重视。至于会谈之相关事宜,本会当于积极研究后,另函相告。
致此 顺致
时祺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日
编辑:system
相关新闻
图片
冰岛当选"最宜居国家"
英国发现公元1世纪铜梳
天价圣诞树亮相京城
一个“鸡蛋”900万英镑
圆明园皇室国宝将拍卖
日本推出机器仆人
美国给出完美微笑标准
苏格兰大学里的泡沫战
中国政府网
|
国台办
|
国新办
|
外交部
|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网
|
国际在线
|
中国日报
|
央视国际
|
中青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新网
|
中国广播网
新浪
|
搜狐
|
网易
|
腾讯
|
凤凰网
|
华夏经纬
|
你好台湾
|
东南新闻网
|
厦门卫视
|
深圳广电集团
|
中国统促会
|
千龙新闻网
|
东方网
|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
关于我们
|
转载申请
|
联系我们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