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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关于台湾记者李福钟被依法传讯事函(1998)

  时间:2001-04-20 16:43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贵会9月1日关于协寻台湾记者李福钟事函悉。
  据有关方面告,台湾记者李福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采访期间,因从事与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违反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关部门于8月对日 23时许依法对其进行传讯,指出其违法行为。李本人已表示悔过,9月1日凌晨2时左右有关部门结束对李的传讯。
  李可继续从事正常的采访活动。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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