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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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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关于协助台湾居民林锦川返台事函(1997)
时间:2001-04-13 10:16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据有关方面函告:台湾居民林锦川,男, 1965年10月9日生,家住台湾基隆市暖暖区源远路260巷36弄1号,电话:4576686,身份证号码:C120147954)于1995年10月26日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大陆,先后到过福建、四川等地。现林住在山东青岛市,身份证件及出入境证件均已遗失,身无分文。林称,曾与台湾家人联系返台事宜,均告不管。
请贵会协调台湾有关方面及林的家人,协助解决林锦川返台问题。
专此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7年6月4日
附:海基会7月17日来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关于协助台湾地区人民林锦川返台事,贵会本年六月四日九七(协)O八O号函悉。
林锦川经我方主管单位补发证照后,已于六月卅日返台,特此函告。
专此 顺致
时祺
海峡交流基金会
七月十七日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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