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北京 晴 7 ~ -3 ℃ 微风/台北 多云 18 ~ 12 ℃ 微风
特别推荐
重要文献汇集
重要言论
中共中央文献
全国人大文献
中央政府文献
全国政协文献
中央军委文献
外交文献
国台办文献
其他部委文献
民主党派文献
民间团体文献
历史文献
地方政府文献
台湾地区相关文献
中国政府白皮书
七日回顾
历史上的今天
大事记
数  据
涉台常识
中国概况
 
 
 
字号:
海协关于向台湾居民林弘文送达文书事函(1997)

  时间:2001-04-13 10:16    来源:     
 
  海峡交流基金会:
  据有关方面告;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张妮诉林弘文离婚一案,需向台湾居民林弘文送达有关诉讼文书(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各一份)和送达回证一件,请贵会协助送达当事人,并在送达之后及时将送达回证寄我会。
  专此 顺致
时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7年5月15日
附:海基会6月18日来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有关送达文书予我方人民林弘文事,贵会本年五月十五日九七(协)O六四号函悉。
  本会已于本年五月二十八日函请主管机关协助送达,有结果将另行函复。
  专此 顺致
时祺
                       海基会
                      六月十八日
 
编辑:system    
 
相关新闻
图片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