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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如何签订需两岸两会协商(2009.02.25)

时间:2009-02-26 09: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月25日指出,两岸如何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需两岸两会进行协商。

  在今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范丽青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她同时重申,两岸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台湾经济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有利于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性。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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