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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淑静:台湾性交易是否合“法”?不可轻谈

2010-10-20 10:1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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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内政部”拟开放“一楼一凤”在岛内掀起舆论狂潮。马淑静18日在华夏经纬网刊载题为“性交易合法?不可轻谈”一文,阐述看法。文章摘要如下:

  台“内政部长”江宜桦邀集社会、法律学者、中央及地方代表等,讨论“性交易除罪化与除罚化”。最后一场综合座谈得到共识,认为“性交易除罚化”是可行方向,但不宜产业化或商品化,应排除大规模、公司的经营型态,避免人口贩运与性剥削。经营地点有规定,在文教、宗教寺庙等一定距离内,不宜有性工作者,否则将取缔。有关设立“红灯户专区”,与会者不赞成,多数意见认“专区”方式,性工作者易被污名化,外界眼光也会认为“一定没干好事”。江宜桦说,有关性交易除罪化问题,因“法务部”未出席,有关刑法通奸罪、皮条客规范、第三者要不要处罚等问题,再讨论及思考,“内政部”考虑再办一次民调。

  座谈会对性交易除罚化已有共识,未来“娼嫖都不罚”。“内政部”拟开放一楼一凤、小型工作室,经营色情业。

  

  消息传出来,社会上的反应不一。宗教、教育团体无不反对,国民党“立委”吴育升建议,应比照荷兰设立“红灯区”的方式规划专区,否则台湾将有可能变成广义的“红灯区”,“春城无处不飞花”,道德败坏,对社会的伤害很大。妇女团体多认为,当局未针对性产业订定管理专章,不清楚究竟是想限制缩减性产业,还是希望性产业更繁荣?“内政部”在逃避职责及变相鼓励性产业。 “反性剥削联盟”一贯主张“罚嫖不罚娼”。 性产业带来的治安、性病等社会成本非常高,应将处罚嫖客的罚金视同“国民健康捐”,用来帮助弱势妇女的福利及就业机会。

  色情行业在人类文明中一直存在,硬性取缔不容易,执政当局无法逃避,多数视之为非法,予以适当的管制。虽然性交易合法化在台湾尚未定案,“内政部”对于此事的探讨方向,已经令许多人感到困惑。“娼嫖都不罚”,究竟是什么意思?性交易无法有效防止,就由官方认定它不违法,小规模的性交易产业必然旺盛。这个措施会带来什么后果?有人担心今后色情业在街头乱窜,让剥削者有机可乘,造成更复杂的社会问题。古人有言;娼、盗、杀同源。现代社会又加上毒品,变本加厉快速的形成无所不在的人间地狱。

  最幽默的是讨论会上中专家学者的言论,他们反对设立“红灯区”,理由是; 性工作者易被污名化,外界眼光会认为“一定没干好事”。这些饱学之士都认为性交易是在干好事嘛?莫非他们就是那批人,宣称在日本时代的台湾“慰安妇”,为了钱,心甘情愿的去慰安?台湾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认为性交易是好事的专家们,如果你们的女儿在干这种好事的话,您还这么坚持己见吗?民调不是圣旨,为政者不能一味哗众取宠,民意固然方便于继续执政,但是一个组织庞大的执政团队,不可以没有基本价值观。制定一个政策,却在变相的支持促成淫、盗、杀、抢、吸毒贩毒,这个罪孽太沉重了。

  性交易除罪化,引发外界质疑是变相鼓励性工作商品化、产业化。“内政部长”江宜桦强调:“百分之百开放绝对不是“行政院”的政策,目前并没有任何定案,说当局在鼓励性产业,说法太夸大,是污蔑。“内政部”一定小心研议,不会让性工作者产业化或商品化。以台湾的现况而言,不能以为色情业不存在。“

  台湾的色情行业不但存在,而且猖獗。性交易合法化绝不是特效药,反而可能助长泛滥。多数人认为,任何一位清白、生活有着落的女子,有谁会自愿的去做性交易?性交易的一方,肯定有一位在继续深化她个人的悲剧。他们长年被忽视、轻视、唾弃,同情的心和救援的手,在现代社会中十分罕见。解决舒缓色情行业,需要多方面长期的努力和配合。“内政部”突然来一个合法化,他们没有正视问题的根源。(马淑静,曾任台湾美商美林证券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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