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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全面铺开“31条”落实工作 闽沪苏已率先落地

2018年04月01日 14:31:00来源:中国台湾网

    福建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出台21项措施,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介绍相关情况。(福建省台办 张宁 摄)

  中国台湾网4月1日北京讯 (记者 赵苗青 郜利敏) 3月28日,《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称“31条措施”)颁布实施满月,一个月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工作,让台胞台企切实受益。福建、上海、江苏昆山等地已陆续出台具体落地措施,湖北、河北、广西等地也迅速响应,积极探索,切实增进台湾同胞福祉。

  闽沪苏率先出台落地措施 积极促进台企发展

  作为台胞、台商聚集较为密集的地区,福建、上海、江苏昆山等地已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台企发展。

  目前,福建省有22条措施已经或正在推动实施,包括共计39家高新技术台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闽台科技合作项目33项,其中由台籍专家作为负责人的项目4项,彰化银行福州分行、合作金库银行福州分行分别参与项目银团贷款等。

  台企较为集中的江苏昆山结合台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已有17条措施已经或正在实施中。包括42家台资总部企业累计享受地方奖励8303万元,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享受70万元补贴和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台湾建筑企业直接参与昆山中环快速路前期设计等。

  上海市已有12条同等措施落地,鼓励台企参与上海重要工程建设,为高新技术台企减税,在两岸经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方面可以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先行先试。

  同样将落脚放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的还有广西省桂林市。针对台企融资需求,桂林市台办牵线搭桥中国银行桂林分行与桂林市台协举行洽谈会。桂林市台协会长江文豪表示,中国银行外汇结算的便利和金融服务的让利优惠为台企选择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希望加强与中国银行桂林分行的联系和金融合作。

  多地部署落实工作 为在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若干措施》发布后,全国各省市积极贯彻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

  湖北武汉台商协会会长萧永瑞日前荣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成为该市首位获此殊荣的台湾人,这是对台胞贡献的认可,也是武汉市台办在贯彻“31条措施”,落实在陆台胞同等待遇的具体举措之一。

  日前冀台医学交流论坛暨台湾医学人才引进启动仪式举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华擎医美引进了7名台湾医疗人才,促进冀台医疗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台胞大陆就业提供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为解决在厦门工作台湾青年的住房问题,为台湾青年在厦门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厦门市推出向台湾青年提供公租房服务。3月29日,首批15名台湾青年拿到钥匙入住“新家”。

  此外,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连云港市、福建省泉州市等地在“31条措施”出台后,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多渠道收集反馈意见、建议,积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路。

  各省市积极贯彻落实“31条措施”工作让广大台胞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四川省成都市台协会长徐大伟说,“31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西部地区在中国未来发展蓝图中的重要地位,为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享大陆发展机遇铺平了道路。广东省珠海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青年会会长郭秉承出席活动表示,为在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对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人是无比的鼓舞,将吸引更多的优秀台湾青年到祖国大陆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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