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民商案5年翻6倍 广州成立专门调解中心

时间:2007-12-14 13:51   来源: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球 实习生/杜远远 通讯员/穗法宣)从2002年到今年11月,从当初一年13件到如今的一年80余件,广州市涉台民商事纠纷翻了整整6倍,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该院人士建议设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以期更好地处理涉台民商事纠纷,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

  在广州,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与台湾的经济合作关系日趋密切。到目前为止,有4000多家台资企业、近8万台湾人士在广州工作生活,随之而来的民商事纠纷也不断增加。

  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对记者介绍,2002年至2007年11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台民商事一审案件238件,其中,2002年审结13件,2003年14件,2004年37件,2005年88件,2006年86件,2007年至今71件。

  在处理涉台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广州中院发现,由于两岸在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差异,台商对大陆的有关投资法律了解不足,导致处理此类案件会经常碰到一些法律障碍,余明永副院长建议适当整合司法、行政、民间解决纠纷的资源,设置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归口受理涉台民商事纠纷投诉、调解工作。该中心可聘任台商中有威望、为人公道正派、热心从事这项公益事业的人士或台商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作调解员,对涉台纠纷进行调解,减少诉讼的发生。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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