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收入12万开始报税 炒股稿酬收入都须申报

时间:2010-01-07 15:47   来源:北京日报

  按照常规,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市民应于今年3月31日前向地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去年年底,二手房交易出现井喷,部分市民不清楚出售二手房的收入是否该申报?昨天,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卖房者需将房屋转让收入计入年所得总额。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年收入满12万元并不仅限于工资和奖金,只要炒股收入、稿酬、偶然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等全部收入超过12万元,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去年的年终奖春节前才发,该不该算入2009年收入?炒股赚了不少,不是说炒股免税吗?到底需不需要申报?昨天,记者针对部分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不论其所得日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部分单位至今尚未发放去年的“年终奖”,这部分收入应以发放奖金的时间为准,可不计入上一年度取得的实际收入。

  据介绍,由于满12万元申报和实际纳税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所以尽管个人在深市、沪市炒股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只要炒股盈亏相抵后收入为正数,在申报时仍需如实填写。此外,稿酬、出租房屋、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都应计入年所得。

  税务部门同时提醒纳税人,不要赶在申报截止日3月31日前“踩点”申报。越临近申报截止的日期,申报的人数会越多。今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仍然可以选择三种申报方式之一: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和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由于网上申报不受申报时间、地点的限制,相对其他申报方式更为方便、快捷,建议市民尽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是:gszxsb.tax861.gov.cn。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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