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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下海”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

  时间:2012-08-28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8月27日电 (记者 孙贤迅)紧随中国沿海海洋经济开发热,福建也加快“下海”的步伐。

  福建官方27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9条措施。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7日向中新社记者表示,福建规划2013年全面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该规划为海洋资源丰富的福建明确了方向。

  “福建海域面积大于陆域面积,海岸线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深水岸线居全国首位,近海生物种类居全国前列,海洋矿产、能源及滨海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曾强调,“要把海洋经济发展摆上重要战略位置”。

  为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福建推出了加强财政资金引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海洋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海洋龙头企业、扶持发展远洋渔业、打造海洋特色品牌等九条措施,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透露,福建将引导设立蓝色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和高端船舶制造等海洋产业发展。

  福建是渔业大省,水产品总量稳居全国第三位,水产品人均占有量居全国第二位,水产品出口居全国第二位。

  近年来,福建海洋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海洋经济实力显著提升。2011年,福建海洋生产总值达4419亿元人民币,占该省GDP的25.4%,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9.7%,居全国第五位。

  目前,福建的“蓝海”发展战略已经绘就,明确要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完善沿海港口规划及配套设施,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从而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强省。

  福建副省长张志南表示,福建要加强闽台海洋开发保护合作,重点在海洋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台湾海峡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构建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平台;积极探索两岸涉海领域更加紧密合作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

  地处台湾海峡西岸、有着深厚“五缘”优势的福建,已将目光投向持续拓展的“闽台海洋合作”。(完)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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