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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时间:2011-11-21 12:45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规划》的批准,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记者 兰锋)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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