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 有关实施方案昨出台,粤港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将成现实
继前日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将未来5年共5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英国一公司之后,历时3年多时间制订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于昨日(2月6日)上午正式对外公布。这标志着广东省将实施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并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专家认为,此方案的出台为将来在珠三角地区建立一个可行的全面排污交易制度提供基础,粤港两地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也将成为可能。
根据实施方案,广东省将试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排污权的有偿取得,即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
粤港两地就珠三角地区内火力发电厂的排污交易谈判从2003年已开始,并开展过一些试点项目,即按照双方事先协定的交易价格,由香港方面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广东的脱硫工程建设,而广东利用这笔资金完成的脱硫量,算作香港方面完成的脱硫任务。实施方案为试验计划定下了具体的参与资格、交易模式、申请程序和监测方法等,将大大促进珠三角地区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的实施。
粤港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的火力发电厂、电力集团将在自愿参与的原则下,自由开展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力量,更积极地寻找各种具成本效益的减排方案,从而减少整个地区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并改善珠三角的环境状况。目前,广东约有10家火电厂有意参加试验计划。(记者/刘茜 实习生/吴哲 通讯员/钟奇振)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