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时代,能进入商品琳琅满目的友谊商店用外汇券购物,是很有面子的事。因此,台胞证身价不凡,很多“黄牛”则忙于倒卖外汇券,有些台湾导游凭此累积了在大陆投资的“第一桶金”。
光鲜背后也有代价。1992年,沈恒德到北京创业时,只能住长城饭店、友谊宾馆等几家指定的涉外宾馆,机票也要比大陆同胞贵一倍。“去北海公园划船还要凭证买门票,价格是大陆民众的1.5倍。”
像沈恒德一样,许多台胞从探亲、旅游中看到大陆市场的庞大商机,加上台资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因此大陆逐渐成为台商投资的热土。那时,从台湾飞往香港的班机几乎班班客满,不少乘客都是转机到大陆“淘金”的台商。
1992年5月1日,台胞证华丽转身,薄薄一张纸的“台湾同胞旅行证明”走入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分为一次性入出境有效和5年有效两种。
6年后,有利于提高防伪性能和使用效率的新版启用,并一直沿用至今。而且,在2008年12月两岸“三通”前的3个月,台胞证开始“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