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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比特区更特”打造两岸交流先行区

2012年03月13日 10:00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就业生活方面,允许台湾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持台湾地区有权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其证书许可范围内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相应业务。在平潭就业、居住的台胞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当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台湾同胞子女在实验区内就读,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均可享受免费教育。

  支持台金融机构设立经营机构

  平潭的金融政策,同样开放灵活。

  依据政策,平潭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经营机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分支机构。

  同时,允许平潭的银行机构与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和新台币同业往来账户,允许平潭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内外企业、个人开立人民币账户和新台币账户,允许福建省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特许经营机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办理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

  平潭综合试验区在先行先试中,还将逐步扩大大陆证券业对台资的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在平潭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此外,政策允许平潭的台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在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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