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据部分(大陆)企业反映,目前到台湾地区投资还存在政策法规不透明、审批时间较长、人员往来限制较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积极性。“希望台湾方面继续完善相关规定,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简化陆资入岛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投资便利化,减少两岸人员往来限制,为深化两岸投资和产业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孔令龙特别指出,大陆“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其内涵包括: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逐步发展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要求“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他说,这些都为两岸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和产业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孔令龙指出,台湾方面目前公布的陆资入岛投资开放项目实行正面表列,包括制造业89项、服务业138项、公共建设20项,共计247项。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开放,但总体而言开放领域较窄,限制也比较多。如第二批公布陆资入岛清单中规定,大陆企业参股投资集成电路、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业等领域,持股比率不能超过10%;合资新建企业的陆资持股比率须低于50%;不得具有控制力,并且要求提出产业合作策略以便台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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