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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企业“钱进”台湾满怀期待 为何步履蹒跚?

2011年04月22日 08: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燕京啤酒近日进入台湾市场。图为2010年底,北京控股京泰发展公司与台湾爱之味股份有限公司,就燕京啤酒与爱之味饮料合作开拓市场签署协议。 记者 孙立极 摄

  台限制多

  束缚陆资手脚

  陆资赴台迈不开脚步,原因何在?是大陆可用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本不多吗?显然不是。商务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大陆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高达590亿美元,投资目的地涉及129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10年底,大陆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588亿美元。那原因何在?

  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林建甫认为,当前台湾对陆资来台的限制较多,对陆资不公平,影响了陆资积极性。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唐永红认为,在开放陆资赴台投资问题上,台湾当局一开始就以保守主义的思维为指导,确定了“先紧后松、循序渐进,先有成果、再行扩大”的原则。这种保守主义贯穿于台湾开放陆资政策的方方面面。首先,台湾开放给陆资投资的行业领域相当有限,对陆资投资有吸引力的行业领域更少。其次,台湾对陆资投资人资格限制过于严苛,能够入台投资的企业有限。

  事实的确如此,虽然时至今日台湾方面已经开放陆资赴台项目247个,但只占台湾产业总数的1/5。且项目仍然维持正面表列方式,也就是说没被列入开放的项目,陆资不得进入。而台湾向其它外来资本开放则采取负面表列方式,只要没被禁止的,外来资本就能进入。陆资相较于其它外来资本,明显遭受歧视。

  此外,在开放的投资产业领域、投资金额、参股比例等方面,依然对陆资予以严格限制。如对制造业投资依敏感程度分为三类,最敏感的集成电路、面板等高科技产业投资只开放5项,陆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10%;对敏感度较低的肥料、冶金机械及其它金属加工用机械设备制造等开放10项,陆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20%;合资新设企业,陆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大陆对投资企业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另外,大陆企业必须提出产业合作策略,并经项目专案审查通过方可投资。至于金融、电信、观光及房地产等产业开放,则至今没有下文。

  从开放陆资的一开始,岛内舆论就呼吁当局须更务实地处理陆资问题,排除投资阻力,增强陆资来台的信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台研所研究员王建民表示,台湾经济要发展,要促进就业,台湾当局需要正面看待陆资,正视陆资,善待陆资。陆资是资本,没有政治属性。台湾只有以积极与开放的姿态鼓励与吸引陆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两岸双向直接投资,才能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台湾经济的长期发展,促进就业,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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