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主张新建立的民国应当是一个由大中华各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他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说: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可见,建立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大中国是孙中山魂牵梦萦的奋斗目标。辛亥革命的成功使他向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前进了一大步。然而他没有停止,还在继续努力。
三、提出“新三民主义”为实现统一的现代中国指出方向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了著名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在宣言中重新解释了他过去提出的“三民主义”。他说,民族主义,是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使中华民族独立于世界;民权主义,以实行普遍平等,人民有选举权,有创制、复决、罢免权;民生主义,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耕者有其田。
孙中山还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原则基本一致,使新三民主义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孙中山认为,为了“振兴中华”,坚持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团结国内各民族,共处共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他的这种“五族共和”的思想,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统一自主,与世界各国各民族友好亲睦,反对媚外辱国和盲目排外。
他的新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的提出为实现统一的现代中国指出了方向。孙中山说: “我们推翻清朝,承继清朝的领土,才有今日的共和国。为什么要把向来统一的国家再来分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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