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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协议”签署揭密:开启两岸会谈历史帷幕

2010年09月13日 10: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商谈

  几点争议陈长文打两通电话

  双方各有坚持,但中国人的智慧解决了问题,那就是搁置争议,求同存异

  1990年9月11日清晨7点30分,大陆商谈代表5人乘坐150吨的“厦渔507”从厦门东渡码头准时向金门方向出发,10点半抵达金门。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人员都住在金宁乡仁爱新村招待所。

  亲历者方庆云回忆说,休息半小时后,双方立即在楼下一间布置好的会议室里进行商谈,双方就地点和人员坦诚交换了意见。

  其实,商谈的过程,也是妥善解决问题的过程。

  大陆方面仔细研究了台湾方面写的备忘录草案,有关遣返对象、“非法入境”的表述和“偷渡”的提法不严谨,最后改成“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

  有关落款的名称,为了避开敏感字眼,最后均不使用双方的全称,而是用了“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签字人就是双方代表韩长林、陈长文。

  有关遣返的交接点,原来商定的是厦门金门交接,最后我们提出增加马尾与马祖。

  有关遣返的工具,原来是用渔轮和客轮,因不够安全,建议用登陆艇,改装后挂上红十字旗,作为专用遣返船。

  落款的时间,采取双方各签各的时间,分别写1990和1979,达到灵活务实。

  方庆云披露,商谈时,一遇双方争议的问题,陈长文就立即宣布休会,让大家休息一下,然后自己到外面打电话,小声请示之后再进来宣布会议继续进行,而这时的陈长文已经神情镇定,问题也解决了。这样的情形发生了两三次,我们也就习惯了,知道他在向上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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