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年的收入,七个月的上缴”
“今天开始为自己工作!”德国《世界报》今年7月12日的一篇文章曾以这样的标题感慨德国的高税收:以目前的税率算,可以说德国人今年赚的钱中,7月12日以前的每一分钱都给国家缴税了,之后才开始真正为自己赚钱。
经合组织今年4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德国单身工作者2015年的收入里,49.4%用于缴税和社会保险,在经合组织34个成员里排名第三,前两位是比利时(55.3%)和奥地利(49.5%)。34个成员的平均税费比例是35.9%。去年,德国全职雇员平均年收入为4.7万欧元。
家住柏林的汽车工程师罗兰德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他要缴纳十多种税收。其中最主要的是个人所得税:一是工资税,二是资本收益税,即对个人获得的公司红利、存款及带息证券利息等的课税。
罗兰德说,德国人不爱玩金融,除了有性格保守的原因,与资本收益税高也有关系,这项税率高达35%。
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是,年收入超过8652欧元的单身工作者,已婚家庭是超过17304欧元。如果毛收入是6万欧元,拿到手在4万左右。德国联邦劳工局将年收入6万欧元以上的群体划入高收入阶层,这部分人约占德国在职员工的1/10。
“德国各级政府一共征收的税项加起来有38项之多”,德国柏林税务专家穆斯勒尔对记者表示,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占德国税收总量的30%和40%。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