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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南海仲裁,中国何以说“不”

2016年07月13日 09:1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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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台:一个纵容狼奔豕突的仲裁庭

  南海仲裁案解决不了南海问题。相反,仲裁案本身存在的严重法理缺陷注定其只会加剧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难解度,不但有损国际法的公平公正,破坏地区安全秩序和对话机制,还将严重威胁《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1945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共形成5万多份各类条约,这些条约共同构成了国际法的重要渊源。《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为《宣言》)是南海地区法律和规则秩序的基础,是当前处理南海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仲裁庭一路推进仲裁直至出台“最终裁决”,完全没有顾及《宣言》等已经建立的国际法规则,没有顾及正在发挥作用的地区对话机制、平台与框架,强行把《公约》强制凌驾于受国际法保护的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之上,构成了对国际法的伤害和对地区和平对话机制的损害。

  2006年,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排除性声明不是《公约》可有可无的附属物,而是《公约》解释和适用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庭无视中方排除性声明的内容,强推仲裁程序,实质性剥夺了《公约》赋予缔约国行使选择权排除特定类型争端的权利。

  对自身的法理缺陷视而不见,对中方的多次声明听而不闻,对仲裁案的负面影响心不在焉,仲裁庭一路猛跑,以推进程序为借口,为了裁决而裁决,不仅枉法不公的“病灶”将使其在今后的国际法判例学中成为反面的经典,而且还让原本平静的南海成为各种域外野心狼奔豕突的舞台。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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