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相对于中国政府“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立场,日本政府表示右翼行为“背离政府立场”,日本政府“不参与、不支持、不认可”右翼行为。日本海上保安厅一直在阻止右翼分子登岛,限制向岛上运送建筑材料。
2002年,日政府从民间手中“租借”钓鱼岛等三个岛屿。对此,我方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日方称此举旨在“保持对有关岛屿的平稳和稳定管理”,禁止任何人擅自登岛。日方内部向我方说明此举意在防止日本右翼分子登岛引发争端,“租借”是日方研究的措施之一,考虑到中方难以接受日政府将钓鱼岛收归“国有”,经反复权衡,采取了“租借”方式。直至最近,日本警方仍对登岛的地方议员和国会议员进行传唤和讯问。
以上事实,难道不是日方清楚知道中日存在钓鱼岛主权争端的有力证明吗?
综上所述,在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后四分之一世纪里,这一争议大体上是以默契形式存在于中日间的外交实践中。只是1996年以后,日本开始否认存在争议的事实,致使该问题愈加复杂,并埋下了争端爆发的“火种”。
如今野田政府置两国默契与共识于不顾,掩耳盗铃地把属于中国的岛屿倒买倒卖,更是走在一条错误和危险的道路上。
如果日本不及时回到正视争议前提下的对话,继续一意孤行,那事实将充分证明,无视历史默契和共识,日方必将承担现实后果。(作者高洪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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