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背后的蹊跷联系
在李先生看来,官司胜负的关键在于,龙学武和刘凤仙的房屋买卖是否算作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法律的一项规定,具体到房屋买卖而言,指无权处分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物时出于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过户登记,那么第三人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合理对价指交易价格不低于合理价格的70%。
李先生在查阅住建委网签资料时,发现刘凤仙和龙学武的网签合同房屋交易价格为130万。“这明显低于合理价格”,后来,李先生发现实际合同交易价格为280万。李先生预估当时自家房屋价格应为350万左右,280万元并没有低于70%。
由于房屋已经被过户到刘凤仙身上,证明刘凤仙购房并非出于善意,成为李先生胜诉的“星星之火”。
李先生介绍,在自己取证和申请法院取证时,发现了刘凤仙和龙学武交易中的诸多蹊跷。房屋虽然以280万成交,但是刘凤仙只支付了200万,剩余近30%的房款要等到腾房后才支付,一般正常交易,没有预留这么多房款不支付的情况。
李先生还发现,通过汇款记录显示,200万房款并非是刘凤仙打给龙学武,而是何先生打给龙学武。为此,被告方曾解释,何先生是刘凤仙的好友,当时刘凤仙一时拿不出钱,何先生替刘凤仙出了钱。龙学武也表示,自己不认识何先生。然而,根据法院调取的汇款记录,龙学武和何先生有过多笔交易汇款。
由于诸多老人皆因为以房养老的方式失去房屋,李先生和其他受害人保持着联系,据他统计,最少有8套房产经龙学武之手以类似的情况出售,其中一套房产被出售给了刘凤仙的女儿。
去年底,李先生又有一个新发现,已经被过户给刘凤仙的房产,于去年10月和11月被挂在网上出售,标价分别是380万元和330万元,售房者信息处留下的并非刘凤仙的电话,而是龙学武的电话。为此,李先生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我怀疑刘凤仙和龙学武串通,一旦房子再被倒手卖出去,肯定会算作善意取得,房子就真的无法要回来了”。目前,该涉案房产已经被保全。
重重离奇和巧合之处让李先生认为,刘凤仙和龙学武有串联在一起的嫌疑,但李先生一直拿不到两人串联的铁证,“这件事所有环节看起来都合法,但综合起来看全都不合理”。据悉,多起类似案件中均涉及龙学武、王跃和广艳彬三人,目前北京警方已经重视近来频发的以房养老案件,广艳彬已经被羁押。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也已开展调查。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