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
事态的发展逐渐脱离高大妈美好设想的轨道。理财的最初两个月,高大妈收到了理财收益13万元左右。但此后数月,应收的利息再无消息。高大妈感到一丝不对劲,便向董女士打听,董女士则说广艳彬的投资项目目前不太顺利,最近钱紧,过些日子就会打钱。
去年10月,利息始终不见踪影,高大妈再次询问理财情况,这时广艳彬告诉她,房子已经被龙学武出售并过户给别人了。高大妈还被要求尽快搬离房屋,并归还拖欠王跃的借款和利息。
此时,李先生才知道母亲之前的所作所为,他当时查询到,去年10月9日,龙学武和一个叫刘凤仙的女性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刘凤仙取得了母亲房屋的房产证。
无奈之下,高大妈一纸诉状将买房人刘凤仙以及龙学武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高大妈、李先生认为,刘凤仙伙同龙学武等人,对高大妈进行欺诈,骗取了房产。要求判决两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房山人刘凤仙对事情则有另一种说法。她表示当时想在北京市区买房,看到了涉案房屋的出售信息,与房屋中介联系后,得知房主欠了债务,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因此急于出售房屋,且必须全款。
刘凤仙表示自己联系了高大妈,高大妈说,此房屋已经被公证委托,可以由龙学武代办购房的一切事宜。刘凤仙最终和龙学武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网签后,刘凤仙交纳房款200万元,剩余80万元房款等待高大妈腾房后交付。10月,涉案房屋被过户给刘凤仙。刘凤仙认为,高大妈完全知晓房屋买卖,之所以提起诉讼,是因为房屋价格上涨导致的恶意违约。
另一名被告龙学武也否认高大妈的指控,龙学武说,高大妈通过朋友找到他,希望他从中联络,借用一些资金使用。龙学武认识一些民间借贷人士,便给高大妈牵线搭桥,最终撮合了王跃向高大妈出借钱款,高大妈为了借钱,用涉案房屋做了抵押。此外,她为了保证及时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还签订了公证授权委托书,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王跃资金的情况,龙学武有权出售房产用以抵债。
龙学武说,由于高大妈无法偿还王跃资金,便要求龙学武将房屋出售还债。龙学武在高大妈知情和授意下,将房屋出售给了刘凤仙。随后又在高大妈的要求下,将收到的房款转给了出借人王跃。
龙学武辩解称,在整个事件中,他只是借款介绍人,为了高大妈借款和王跃联系,并没有其他联系,也不认识刘凤仙,没有和他们串通。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