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定,本案中,由于银行在未确认是程女士本人的情况下,授权将程女士的银行预留电话号码变更,导致程女士在账户资金变动时不能及时知晓,失去对账户的控制。同时,开户行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对涉案的程女士账户资金支付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银行应对程女士账户资金的不明支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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