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真正的营养,好政策需要配套落实
“营养餐计划”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把这项工程落实好,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在资金配套、硬件设施、配餐方式、食品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
● 并非所有贫困地区学生均贫困,并非所有富裕地区学生经济条件均好——“营养餐计划”应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
2016年9月,教育部、发改委和财政部三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提出要启动扩大地方试点工作,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这种按照地区的贫困程度来确定补助范围的做法体现了操作的方便性,但是,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没有完全的对应关系,换言之,并非所有贫困地区的学生均是贫困学生,也并非所有富裕地区的学生均是经济条件好的学生。我们的调查发现,贫困地区也存在一部分家庭富裕的学生。这部分学生的餐饮标准已经远超“营养餐计划”的补助标准,普遍不愿意在学校用餐,而学校却是按照人头准备营养餐,这样极易造成浪费。同时,有部分非贫困地区的学生家庭非常贫困,非常需要免费营养餐来加强营养,但却因所处的地区而无法享受。因此,为了使“营养餐计划”能够真正用于需要的学生身上,应尽快制定依据学生贫困程度的补助办法,把全国所有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纳入该计划,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
● “营养餐计划”需专项资金配套
第一,专项配套“营养餐计划”产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这项规定虽然明确了营养餐工程产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费用的来源,却没有考虑学校公用经费的承受能力。对于大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小规模学校而言,学校公用经费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已捉襟见肘,根本无法拿出钱来保障“营养餐计划”的相关配套支出,从而导致部分学校截取营养餐的现象。
第二,专项配套“营养餐计划”所需的服务人员经费。对于营养餐工程运转所需的厨师、配餐员、采购员、厨具清洗员、配送人员等服务性人员的薪酬,国家应当统筹地方政府进行专项资金配套。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