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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奸杀碎尸案再审 4名嫌疑人服刑10年或蒙冤

2016年11月30日 08:24:58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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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带走我儿子的名义,是涉嫌销赃手机。”程立和父亲程火生说,随后传来的消息让他愕然,也让另外四家不再平静——程立和“交代”劫杀蒋泽才奸杀郝强的“同犯”,还有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此后,黄、方、程三人被抓。汪深兵“逃离”,9年后被抓。

  判决书中,检方陈述了案发经过: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汪深兵五人带刀伺机作案。23时许,五人在田间小路发现蒋某才及郝某,上去敲诈。蒋不从,五人持凶器致其死亡。五人强奸郝某。用绳子将郝某勒死,将尸体抬到树林掩埋。次日中午,五人将尸块装入塑料袋拎走抛散。抢得伍千余元、手机、30元IC卡被瓜分。案发后,程、黄、方三人分别打电话给绿宝超市,欲敲诈十万。后怕暴露,放弃。

  程发根生于1968年,黄志强生于1973年,程立和、程发根生于1977年,汪深兵生于1978年。“五人年龄悬殊十岁,要玩到一块去,四个70后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律师张维玉说,作为60后,程发根被抓时已32岁,有三个孩子。汪深兵陈述,他只与程立和较熟,黄志强和方春平只听过,程发根根本没交往。

  是什么线索将五人列为“同案犯”?判决书中,检方与法院未说明。乐平公安局也未回应。

  判决:未加说明的改判理由

  四位“同案犯”被起诉,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乐平公安局补充侦查。“退回四次,足见当时结案多仓促。” 2003年,景德镇中院开庭。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集体翻供。“四个娃娃大喊冤枉。”程发根父亲程文坤说,“可一审还是判了死刑 ”

  四人被移送景德镇监狱。“儿子见面就说:爸爸,我是被冤枉的!”方春平父亲方桂水说。

  四人提出上诉,江西省高院2004年1月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在乐平公安局进行,四人依旧喊冤。但景德镇中院于2004年11月18日重审判决:维持原判。

  四人继续上诉。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4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何为“具体情况”?判决书未加说明。记者注意到,在一审、重审判决书中,检方指控黄志强和方春平时,称两人还涉及1999年9月8日晚的一起抢劫杀人轮奸案。不过终审判决中,省高院认定:在乐平一凉亭内,黄、方伙同程文财杀死邹某某、轮奸熊某,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反转:被捂住嘴的“真凶”

  改判死缓后,四家踏上申诉路。时间来到2011年12月4日,在申诉艰难之际,5.24案突然反转。

  当夜,因涉嫌劫持三轮车女司机,中店村民方林崽被抓。21天后的12月26日,乐平公安局宣布:自2004年来,在乐平附近针对女性的20余起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系列案告破。作案人即方林崽一人。

  江西媒体援引警方通报,方林崽将女司机劫至山上,向其家属索要1万元,拿到8500元逃离。女司机丈夫报警,方林崽人赃俱获,警方搜出“短斧、自制匕首、绳子、3枚烟蒂及8500元”。方林崽谎称欲行偷窃,但经审讯交代了罪行,包括一起未报警的命案。 连续八年作案,对象多是女性,类似“甘肃白银案”的该案,被称乐平疑案。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