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超生子女”落户还与交罚款挂钩吗?
【国家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就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答记者问时说,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将政策外生育与落户挂钩。此后多次重申。
国家卫计委今年1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
【地方细则】
小新发现,北京、浙江等多数地区也普遍明确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比如,浙江提出,有关公安派出所不得以未交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登记证(卡)、再生育证、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凭证、违反计划生育处罚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收据以及村(社区)同意落户证明、未落户证明等材料为由,不予或者拖延办理。
可以看出,交不交罚款是不能与“超生子女”落户相挂钩的。
资料图。罗懿 摄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