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思明介绍,9月3日早上6时许,他出门去买菜时,看见一个直径约1米,悬挂着标语的红气球落在自家院子的南侧。当时,气球大约离地4米高,标语垂落在地,他便将气球扯下,系在自家院子的板凳上。
中午12时许,他买菜回来,看到气球里的气少了,就将气球解下来,准备给孙子玩。谁知,他一拉气球,气球突然爆炸了。
“声音特别响,像炸弹落地一样。瞬间,露出的左胳膊都变成黑的了,当时我就被炸傻了。”刘思明说。
“他在这个门口拉气球,我抱着孙子就在他身后。一声巨响后,我和孙子也被炸伤了。”刘思明的老伴李树芝说。
听到孩子被炸伤后,在外地打工的孩子父亲刘保光也提前赶了回来。
在刘保光家人保留的气球残体上,记者看到了某通信公司的标志。记者赴该通信公司民权分公司采访时,该公司市场部主任冷春梅称,他们公司9月3日之前没有搞过什么活动,也从没有租过气球。
记者又询问了该通信公司的上级商丘公司,其市场部宣传负责人张继伟也称公司最近没有搞过任何活动,也没有租用过气球。
民权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贾书凯称,接到报警,他向法制室汇报后,建议刘家人走民事诉讼程序。(大河报记者陈海峰实习生刘梦珂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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