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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反映情况被当精神病收治 状告多家行政机关

时间:2012-08-10 11:01  来源:法制日报

  以行政违法为由状告多个部门

  毫无疑问,在刘刚多年和临沂当地政府部门发生纠纷的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就在于,他究竟有没有精神病。

  “对刘刚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我们这一行也不好干,有些反映情况的人万一真出了问题,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刘刚当时表现出来的一些情景确实令人很害怕。”临沂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说起这件事情来,民政局也有点委屈,本来刘刚是为了自己的仔猪反映情况,应该是其他部门的事,不知道怎么回事又和我们扯在一起了。”

  “我从来就没有过精神病或者相关病史。”刘刚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所在的村子开出的证明:“……证明我村村民刘刚同志……本人……无精神病史,特此证明。”

  对于有关部门提供的关于自己精神病的病历和相关材料,刘刚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刘刚提出,自己两次入院时间相差数月,但是在两次住院病历封面都表明自己的年龄为“43岁”。

  记者查阅刘刚两次住院的病历封面后,发现上述情况属实。按照刘刚的生日1965年8月14日来算,到了2009年年初,他应该已经44岁。

  此外,在一份联合诊断书上写着,“根据2008年9月19日和2009年1月6日,刘刚两次入院前在场人员的反映及入院后刘刚的临床表现,刘刚存在明显的精神异常及明显的癔症型人格基础。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诊断为‘癔症’,经住院应用抗精神病及心理治疗,病人精神症状缓解出院。于2010年1月27日,经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临沂市荣军医院两院专家共同讨论,支持原‘癔症’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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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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