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时最流行的要数“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这四大件共花了600元钱左右。黄女士娘家用公婆家送的实木材料,做了床、三门大衣柜、桌子、箱子等一套家具,另外还有八九床被子,这就是所有的嫁妆。
结婚当天,黄女士穿着新衣服,戴着手表,坐着北京吉普车就出嫁了,“这在当时已是非常体面了。”
公婆家条件不错,宴请了30多桌亲朋好友。与如今给份子钱不同,那时的亲朋好友大多送毛巾、茶具、镜子、水壶等比较实用的礼品,“至今,有的毛巾还没有用完呢。”黄女士笑道。
【上世纪90年代】
“三金”少了一条项链
白先生28岁(1995年)的时候,在自己蜗居的二十多平方米的租房里,与相恋3年的同事结了婚,直到现在一直恩爱。现在他们拥有了大房子,拥有了自己曾向往的幸福。
结婚前新买的床、大立柜、矮柜、沙发、21英寸的彩电,将他租来的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摆得满满当当。不太宽的阳台也被当做厨房,充分利用了起来。他说,还好妻子没有太高的要求,与他在租房里住了四五年后,又住进了单位的临时过渡房,直到最后才有了自己的大房子,她毫无怨言。
白先生回忆结婚前第一次去见女方父母,他带去了6000元的彩礼。当时结婚流行“三金”,但是白先生只给未婚妻买了“二金”——戒指、耳环,项链是未婚妻的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