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前段时间热播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中,金钱与爱情的较量让不少人纠结不已,他们不禁追问,现在这个时代,到底是爱情更重要,还是物质更重要?东方今报记者在洛阳市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涵盖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几代人,听他们讲述自己的结婚时代。
【上世纪60年代】
三个银元打了俩镯子
刘先生的婚姻由父母包办,13岁就订了婚。1963年,年仅16岁的刘先生便已结婚了。他回忆说,那时候经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后,男女双方不能见面的。不过,刘先生家里在当时也算殷实之户,所以订婚后他还是偷着去看了几次未来的“新娘”。
新娘戴着用新郎家给的三个银元打的两个镯子坐着牛车就嫁过来了,一身蓝洋布的新衣裳也算当时的时尚了。嫁妆有两床被子、两身衣服,加上刘家自备的新床、被褥、板箱、大立柜等,这就成了新房。刘家比较富裕,给了新娘家30多块钱彩礼。结婚后,新人们与父母住在一起,相安无事。
根据习俗,当时喜宴请了男方亲朋十几桌,花了100元左右。刘先生说,那时候物价比较便宜,猪肉才几毛钱一斤,这个花销也是个天文数字。
【上世纪70年代】
40元积蓄办了场喜宴
63岁的李向东老家在伊川,退休后住在洛阳市里,闲暇的时候,他会带着老伴儿宋平去洛浦公园溜达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