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1)1号和8号行政复议决定,都与北三里村被征收的23.8214公顷土地有关。两份决定称,省政府为了实施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城中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做出了《关于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0】522号)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批复程序合法。
两份决定中,一份的申请人为李建军等5位村民,另一份的申请人是王进文的母亲李玉敏。“现在国务院推翻了省政府认为征地合法的决定。”王进文说,如果征地都是非法的,强拆他家房屋就更加违法了。
国务院的裁定列明了撤销山东省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原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不服鲁政土字【2010】522号批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主要事实的审查存在遗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山东遗漏了哪些主要事实,只是表示,裁定做出后,已按照程序要求山东省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理此案。
宅基地上高楼矗立
温情老屋只存于个人记忆
两年前的一个深夜,推土机轰鸣中,王进文的老屋变成了200米长的垃圾带。
“我家的房子当初建得很坚固,完全可以继续使用五十年,除地震情况外不会无故坍塌,而且今年春天已经有六双燕子做窝,充满生机,养有两只狗,一大一小,很可爱。”在致潍坊市长的公开信里,王进文对自己的家充满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