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两发裁决
国务院撤销山东省决定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
今年4月13日,王进文的父亲王晓志走进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村委会,将“国复(2012)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的复印件交给村支书单宝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2012号”指令: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处理。
单宝和仔细翻看裁决书,对上面大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专用章”尤其注意。“有人在村里说这个裁决是假的,是王进文伪造的。你看看是不是假的?”王晓志问。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单宝和指着裁决书说得很大声。
国务院2012号裁决书印发于今年3月15日,同一天印发的还有一份2012号裁决书。两份裁决书都针对北三里村拆迁事宜: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