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醉了,否则不会咬人耳朵。”邹某说,自己今年20岁,家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新庄村,是一名手机推销员,平常爱喝酒,但酒量不行。事发前,在夜市上喝了八九瓶啤酒,然后又去酒吧喝了两大杯洋酒。保安把他拽到外边一吹风,他整个人都蒙了,至于为什么、怎么咬的人,他称自己已经记不起来了。
负责该案的赵警官称,受害人李某左耳耳廓最外侧部分被咬,咬掉的面积约占耳廓的10%~20%。具体伤情还未作鉴定。
因双方就赔偿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昨天下午4点,邹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金水路派出所治安一中队拘留,等受害人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接受最终处理。(河南商报 孙益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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