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镇化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国城镇化速度虽快,但质量不高。提高城镇化质量,就是要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础上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张、提升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城镇化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高城镇化质量。
东部地区城镇化应以转型提升为主。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接近60%,已进入城镇化稳定发展阶段。东部地区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核心在于加快转型提升。一是建设世界级的城市群,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二是明确城市空间扩展边界,提高用地效益。通过划定城市扩展边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用地效益,遏制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的态势,使城镇化逐步由外延式扩张转变为内涵式优化。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关系。在强调城市群、都市圈集聚集约发展的同时,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把推进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四是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增强城市包容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各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编制城市规划、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
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应坚持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期,面临富余劳动力多、耕地保护任务重、生态保护压力大、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等复杂问题。中西部地区提高城镇化质量,核心在于稳步推进、防止冒进。一是实施重点突破,防止遍地开花。中西部地区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走粗放型城镇化道路,而应当走出一条重点突破、集约高效的城镇化道路。二是塑造城镇特色,防止千城一面。应当吸取东部地区一些城市传统文化景观被破坏、丧失特色的教训,在城镇化过程中保护和利用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注重突出城市的个性、特色。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防止生搬硬套。应加快推进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改革,以破除推进城镇化面临的制度和政策障碍,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城镇化道路。(邹 军 作者为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