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路桥收费的授权、程序、标准缺乏相关法定依据。”陈万志说,各地在征收“通行费”“道建费”“路桥费”时,必然五花八门,并且受利益驱动出现“还贷任务早已完清却不停止收费”等各种怪现象。因为能从收费中抽税,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对收费公路的监管“睁只眼闭只眼”,以至于有的收费公路已经过了还贷期却依然照收不误,如山东济南黄河大桥超期收费还振振有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是基本常识。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教授陈忠林认为,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地方路桥费必须依法公开账本。
百天之后,清理工作将向百姓交出怎样的答卷?
目前,距离中央路桥费清理“限令”仅剩下百天时间,众多网民和代表委员对五部委的联合整治效果期望值较高,但从各地透露出的各种信息也让代表委员、网民们甚是忧虑——“买路钱”能否在中央“大限”下肃清、规范?
网民“小菁”说,政府如果在整治路桥乱收费中没有“铁腕”,那么路桥永远都是“摇钱树”和“印钞机”。网民“云溪”说,现在看来清理的寥寥,一些地方甚至不顾民意反对,让新的不合理收费“借壳上市”。
就“路桥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记者在多地采访时,得到的回答多是“这个事情太敏感,请等待政府的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