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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州蔗农砍甘蔗须交钱办证 蔗农感觉很受伤

时间:2012-02-07 15:37  来源:南方日报

  2月5日,广东恒福糖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符景表示,目前龙门糖厂的蔗区中有96%的农户均和糖厂签订过合同,糖厂每年支付给蔗农的机耕、种子、化肥等费用就达3000万元,从合同角度来说,蔗农把甘蔗出售给糖厂是合理合规的。而且对于蔗区糖业原料的销售,国家有关部门也作出过规定,不允许跨区域。

  “龙门糖厂日榨约1万吨的榨糖能力,是不可能一次性收购过多甘蔗原料的。”陈符景说,今年糖厂榨季截止日期是4月2日,但即便4月2日过后,只要蔗农还有甘蔗未卖出,糖厂均会按照市场指导价收购,“我们保证不让一吨甘蔗烂在地里,但也要请蔗农们体谅糖厂生产能力的瓶颈,按照规划砍甘蔗。”

  英利镇三元村一位正在田间砍甘蔗的村民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国家的规定是以前的,那时候的原材料资源不丰富,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他说,在如今甘蔗产量大的情况下,政府是否也可以考虑放宽政策,让村民的甘蔗卖个更好的价钱。

  “违规收费发现后将严惩”

  为什么要将“甘蔗证”发放的权力委托给村委会?陈符景解释道,龙门糖厂蔗区涉及范围涵盖7个乡镇,覆盖范围广,糖厂工作人员不可能对所有村庄实施覆盖,因此在一些村庄只能把派发证件的工作委托给村委会,而糖厂则按照每吨两元钱的标准给村委会支付劳务费。

  “由糖厂直接负责发放的甘蔗证,是不允许收取费用的。”陈符景明确表示,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目前只有英利镇三元村、那停村、丁满村3个村委会仍按照1988年国营糖厂时的惯例在收取甘蔗砍伐证手续费。去年公司曾和英利镇政府及各村委会协商由龙门糖厂支付相关费用,但却未获同意,收取费用只是少数村委会的自主行为,糖厂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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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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